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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方興業)光明“12·11”重大火災事故追責工作又有了新進展,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原副主任黃某某等3人涉嫌玩忽職守、受賄等罪,近日已被市人民檢察院宣佈逮捕。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昨天發佈了這一消息。
   市檢察院官方微博稱, 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近日該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對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原副主任黃某某、公明辦事處經濟科技發展辦公室原主任麥某某宣佈逮捕,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對公明辦事處原城管科副科長兼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麥某某宣佈逮捕。
   1月23日,市檢察院官方微博還透露,光明“12·11”重大火災事故中,有9名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且已被深圳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2013年12月11日凌晨1點26分發生的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榮健農批市場重大火災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  (原標題:公明辦事處原副主任 涉玩忽職守受賄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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